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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 质量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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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9 15:18: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一条  产品检验工作制度   
质量检查类型
自检
每个工人对自己生产的产品必须按产品图纸、操作规程、工艺文件或其它技术文件进行认真检查,将不符合图纸和技术规定的不合格品向班长如实反映,并与合格品分开。
生产者自检后,按规定认真填写原始记录(生产过程卡),并在产品上做出合格标记,对其中关键工序或产品,应有识别责任标记(钢印、戳记等)。
自检合格后,凡不属于专检的项目,由生产者向班长或检查员交检,属于专检的项目,通过班长向检查员交检。
互检
对上工序送来的半成品或产品,由生产工人进行质量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是否具备按规定应有的编号、批号、标记、钢印、凭证、记录等)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提出意见,拒绝签收。
对未完工的产品或工序,在进行交接班的同时,应交接质量情况。
对由两人以上共同生产的产品进行相互检查。
互检中发现不合格品,应立即与合格品隔离并做好标识,如已知产品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而继续生产时,造成的损失由操作工负责。
师傅对所带徒工完成的产品应该认真进行检查、抽查与指导改进,并对产品质量负责。
班组长应对本班组的产品质量负责,凡交验的产品,必须进行认真检查,按规定详细填写原始记录后才能提出交检。
批量生产的产品或工序要素发生变化后,一定要经过检验员首件检查,合格后方可继续生产。   
专检
产品的专检由品管部的专职检查人员按规定的检查范围和专检项目进行。
专职检查人员在进行专检项目检查时,如发现自检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检查、记录或做出标记,或自检不合格仍送专检时,可停止对该项目的专检,待完成自检要求并确认合格后重新交检,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未完成自检项目的车间和操作工负责。
下工序的生产者或专检人员,如发现上工序的自检项目不合格品流入下工序时,车间应立即通知上工序派人处理,所造成的损失由上工序车间负责。
专职检查人员除了对专检项目进行检查外,对不属于专检的自检项目可进行抽查监督。
外协、外购件由专职检查员进行检验,必要时品管部可委派检验员到外协厂家现场监督、抽检,其质量问题由外协单位负责处理,品管部必要时参与协调。
质量检查的依据
根据产品图纸、技术标准、技术更改通知、工艺文件及检查卡片等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检查项目,对产品进行检查。
对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化标准、图纸技术要求以及双方合同的规定(有关条款事先须经技术部门认可)进行检验。
批量产品和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根据以上内容,编制检验规程,按检验规程进行检验并记录。
质量检查的规定
各专职检查人员应对所管范围内的检查项目进行详细、认真的检查、检测、确认合格后盖印签名或作合格标记,对不合格品应及时填写《不合格品处置单》并通知车间返工或报废。
所有规定专检的零部件(工序)完工或成品完工交出均以检查人员在生产过程卡上签章为合格并作为工时结算的依据。
产品质量检查过程中发现上工序流入下工序的质量问题时,原则上应在发现问题的车间返工,如确实车间无条件进行返工,由责任车间返工。返工损失由责任车间承担。
对专职检查人员的要求
专职检查人员条件与待遇
专职检查人员应由工作表现好,责任心强,有一定生产经验,具有中技(高中)以上文化水平,业务熟练,在员工中具有一定威信,身体健康的技术人员或技术工人担任。
工厂各级领导和有关人员都应支持检查人员的工作,维护检查人员的合法责权,
严禁任何形式的打击报复。
检查人员的工作方法
认真学习贯彻“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精神,按其要求执行,钻研技术业务,正确执行有关质量标准。
深入生产班组,了解生产过程中的产品质量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与有关人员联系,提出改进意见。
在执行产品质量检查过程中,相关人员加强联系,互相尊重、互相支持,共同把好质量关。
在质量问题处理中有意见分歧时,一般情况下逐级反映,按品管部经理及部长的意见办理,重大质量问题提请总工程师决定。
努力当好“三员”(产品质量的检验员、质量第一的宣传员、生产技术的辅导员)做到“三满意”(为生产服务的态度让员工满意,检验过的产品让下道工序满意,出厂的产品让顾客满意)
专检项目
专检项目(包括技术标准、检测工具等)由开发中心提出,工程部、品管部会签确定,经总工程师批准后由品管部负责实施
凡列入专检项目的有关内容,检查记录、卡片和专用量具由品管部协调处理。
各项产品的零部件、组装件及重要工序的自检、互检内容,按工程部编制的工艺卡片或另外编制的规定项目进行。
专检范围
原材料入厂检查;
外协、外购配件入厂质量检查
冲模压件、钣金件的质量检查
总装电器产品的质量检查
电器箱柜等产品出厂检查

第二条  检验状态标识规定                     
进货检验
对于原材料、外购外协件、售后服务返厂物资,检验员按程序文件《进货检验规程》进行验收,合格后入库;如判定不合格及时填写“零配件/材料不合格品通知书”,通知采购部办理退货,并将货物隔离存放在不合格区域内。
过程检验
过程检验中检验员发现半成品不合格时,开具“不合格品处置单”,并用红色小圆点在不合格部位作好标识隔离存放,由车间进行整改;如果是上工序不良原因,由责任车间整改。
成品检验
在成品检验过程中,产品应堆放在成品待检区,检验员检验合格后在产品上贴上“合格证”通知车间员工包装入库;不合格品及时挂上“不合格”标识,并将不合格项通知车间员工进行整改。
第三条   不合格品控制办法              
进货不合格品的控制
对于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不合格品,检验员及时填写“零配件/材料不合格品通知书”,直接由采购部与供应商联系退货。  
对于售后服务返厂的不合格采购物资,检验员填写“零配件/材料不合格品通知书”后由采购部与供方协商,作退货、调换、修复或折价处理。
生产过程中不合格品的控制
检验员在过程检验中发现半成品不合格时,应开具“不合格品处置单”,并提出返工、返修或报废的处置意见,一式三份,一份存根,一份交品管部审批,另一份交相关责任部门接收。
如果双方意见一致时,则按品管部审批意见进行处理。返工、返修的产品,检验员必须填写“返工重检记录”。
如果双方意见分歧时,由责任部门组织技术中心、营销中心、品管部、制造部等单位进行联合评审,填写“不合格品评审意见单”提出处置意见。
如果所有评审人员的意见一致时,由责任单位执行处理;当评审人员的意见不一致时,则由总工程师决定最终处置意见。
成品不合格品的控制
检验员作好成品检验记录,对于不合格项,开具“不合格品处置通知单”,通知车间
进行返工。
对于技术更改形成的不合格品,车间接到技改通知后应立即对在制品按要求进行更改,并作好相关的质量记录或台帐,便于下次组织生产。
所有返工、返修后的产品必须重新检验,并保存复检记录,无法返工的作报废处理。
特殊情况下的缺件发货营销中心办理“特准放行申请单”,经审批同意后实施分批交付,营销中心、售后服务部负责到货后补发和安装工作。
交付或使用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
没有经过授权人或顾客批准同意,将不合格品交付使用,则按重大质量问题对待,营销中心应及时与顾客协商处理解决方法,以满足客户要求。
当出现批量不合格或重大质量问题时,品管部应组织调查,进行不合格原因分析,落实责任部门,采取相应的纠正预防措施。
第四条  质量记录管理办法               
质量记录编制   
各种记录表格编制应根据产品质量要求,力求简明扼要,便于填写,严格控制。
表格和单据的设置要求:防止重要项目的遗漏和一般内容的重复,做到同类合并,一表多用。
常用表格和单据应印刷使用。
表格单据必须明确其保存期限及表格单据的编号页次。
质量记录的填写   
原始记录应由负责该项业务的主管人员填写。
填写记录应实事求是,字迹清晰,相关栏目填写完整,写明日期,签上全名或盖印记。
填写的数据应符合统计规则的要求。
由于笔误或计算错误要求修改原数据,不能采用涂抹方式而采用扛改签字,杠改后原数据仍清晰可见,以便查证。
质量记录的传递周转   
质量记录传递周转应作好登记。
公司内部传递的质量记录应经部门主管认可后周转。
客户需求的质量记录应经管理者代表批准,由营销部门周转。
供应商需求的产品质量记录经管理者代表批准,由采购部周转。
质量记录的保存及处置   
质量记录按程序文件进行分类保存处置。
质量记录需保存在干燥通风的场所,并易于检索。
第五条  质量信息管理制度
质量信息分类
为明确信息的传递和处理标准,厂内外信息统一划分为日常信息和实发信息。
为便于统一管理和分级处理,突发信息按重要度为A、B、C三等。
A级:凡影响人身安全、影响整机性能、影响工厂声誉、造成全厂停产及成批报废、损失严重的质量事故信息。
B级:凡低于A级标准,同时还牵涉到其它部门、车间、外厂,影响到生产正常进行的质量问题。
C级:凡低于B级标准,仅牵涉到本部门内部质量问题,可由部门自行解决的问题。
质量信息收集
质量信息收集组织系统:品管部负责全厂质量信息汇总;各车间检验员负责各车间质量信息的收集,统一汇总至品管部。
质量信息收集范围:在形成产品质量的全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资料及有用情报和工作质量均属信息收集范围。
质量信息的分类、贮存,按分类办法分类。按项目建立质量住处档案、贮存。
质量信息传递
日常信息由各车间汇总至品管部,由品管部以日报形式传递给相关部门及人员。
质量信息以日报形式发送至各部门各车间。
质量信息的分析处理
A类质量信息的分析、调查,将结果以质量通报形式发送各部门。
B类质量信息的分析、调查。
日常信息的分析处理:由品管部对各类信息进行统一汇总、登记,并在调查核实的基
础上,将信息单正确发送至有关部门进行处理,信息中心在收到反馈信息单后必须检查
核实后,才能确认处理完毕。若第一次反馈不符要求,可再次反馈有关部门,直到解决为止。
突发质量信息的分析处理:A、B级信息由品管部协调各有关部门进行处理。C级由部门内部处理。
A级信息:处理部门从接收起,必须在三天内解决,如由于客观条件限制,三天不能解决,必须作出解决措施的计划和期限。
B级信息:处理部门从接收起,必须在七天内解决,如由于客观条件限制,七天内无法解决,必须作出解决措施的计划和期限。
C级信息:部门有关人员负责处理。
提出部门或人员必须在反馈单详细填写质量问题,并分析问题产生的可能原因和责任部门。
对关键、重要生产的(工作)质量问题,受理部门有争议时,由品管部交总经理(分管副总)作出决定。作出决定后,受理部门必须在决定所规定的时间内解决。
质量信息的归档
各类信息必须分类按季进行汇总,登记,编号和装订。
各部门信息反馈或处理情况一般均留底一份归档备案。
外协、外购件的质量反馈
外协、外购件的日常质量信息由专职质检员负责掌握,视实际需要不定期汇总反馈给有关厂家。
外协、外购件的突发质量信息,由各有关车间、部门同时反馈给品管部,由品管部协调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外协件突发质量信息由品管部通过采购部向有关外协厂反馈。
外协、外购厂反馈属于工厂责任的质量问题,由品管部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处理。
第六条  外协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对外协产品生产交货的要求
供应商应根据订货合同按规定的图纸、技术文件或技术协议进行生产、制作,凡未经我公司技术开发中心书面通知,不得擅自更改外协产品的图纸和质量标准。
外协产品必须经承制单位专检人员按技术要求、质量标准进行检测、试验,合格后签
发合格证书、检验报告,随同产品进厂交验,如果合同或技术协议规定附有质量保证书、
技术参数记录和复查用样品,也应随同产品提供。
外协产品上必须有供应商清晰的厂名标记,并把厂名标记书面文件报品管部备案。
外协产品进厂后的检查
负责外协产品订货的人员,应将进货五联单逐项填好,随同外协产品送品管部待检库。
对第一次进厂的外协产品和试制新产品,在交验时应提供产品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
品管部专检人员接到交验四联单后,应按订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生产图纸、有关标准和技术文件进行产品证件记录审核,外观检验和常规尺寸检测,对于无法进行常规测试和需要做性能试验的外协产品,应请求有关部门或科研单位进行测试和试验。
交验数少(10个以下)的外协产品实行全数检查,批量大的产品实行抽检,抽样方案遵照产品质量特性要求,按GB2828.1-2003执行。
品管部必须在接到报检单三天时间内做出检验结论,对需送有关部门或科研单位进行检测和试验的外协产品,在三天时间内进行实物取样,做上标记,由品管部负责联系检测和试验。委外测试费用的规定:若委外测试合格费用由本公司承担,若测试不合格,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经检验确认合格的外协产品,由品管部专职检验人员在四联单上签名才准予入库,外协产品合格证与有关原始记录由品管部保存入档。
经检验发现外协产品不合格时,由品管部专检人员在不合格产品上做出标记,并把检验情况填写在“进厂物资检验记录(统计)表”上 , 并及时填写“零配件/材料不合格品通知书”。品管部、采购部各存一份,由采购部办理退货手续。
凡未经品管部专检人员检查签认的外协产品不准入库和使用。
外协产品的质量处理
经检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由采购部负责隔离存放和安排退货、更换、补证、拒付款项等事宜。
对已经入库的外协产品在公司内使用时发现有质量问题时,由使用车间所在的专检人员填写“不合格品处置通知单”通知车间重新领料 , 不合格的外协产品由车间负责隔离保管,品管部、采购部及时通知供应商来人处理,供应商应在接到通知当日起,三天内给予答复处理,逾期按公司有关处理意见办理。
外协产品由于本身制造质量不良在用户使用中发生质量事故时,品管部根据厂外信息
及时通知和组织承制供应商赴用户单位进行质量处理,供应商接到我公司品管部通知
后应立即按指定时间准时到达用户单位,如未准时到达,则按公司有关的处理意见办理。
品管部与承制单位在分析处理外协产品质量问题时,品管部应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开发中心、制造部、采购部人员参加分析,质量处理协议由品管部负责起草,有关部门会签,如对质量分析处理意见有争议时由总工程师裁定。
批量性重大质量事故,报品管部组织调查处理,落实责任,对供应商实施索赔。
外协产品质量责任制
供应商应对生产的产品质量实行“三包”,并对由于产品制造质量问题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负责。
品管部对进厂的外协产品质量检查的错、漏检负责。
供应商对订货质量条款要求和供货正确性负责。
批量性的质量事故,由品管部负责对失职责任者按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或必要的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产品出厂检验制度
1) 检验员要严把质量关,产品达不到标准要求不准出厂。
2) 检验员要按照产品检验规程验收细则规定的出厂检验项目检验。
3) 产品出厂必须实行批批检验,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格式规范、完整,检验数据准确,填写正确。
4) 产品检验合格后填写出厂检验报告,质量负责人手签后,准予出厂。
5) 对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坚决不准出厂,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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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管理,保证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并能提前发现异常、迅速处理改善,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法律、标准及顾客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范围
本细则包括:
(1)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2)各项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3)计量器具管理;
(4)质量检验;
(5)质量异常反应及处理;
(6)顾客投诉及处理;
(7)质量检查与改善。
(8)质量管理小组活动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第三条:本公司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1)公司办公室:起草公司发展规划、工作计划、主要领导讲话、工作总结、请示报告等重要文稿;组织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收集和向公司领导反馈涉及公司改革发展全局性的信息;协调处理涉及各科室的重要事务;负责组织对内对外宣传报道;组织重要接待;安排调度公司领导、专家顾问和科室公务用车;组织督查有关方面搞好员工食堂、厂区环境、园区安全保卫和专家楼管理工作;负责文书档案工作;负责党建组织和群团日常工作;协助推进创牌创优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为公司主要领导的服务工作。
(2)人力资源科:负责劳动、人事管理工作,包括组织员工招聘,搞好员工薪酬管理,牵头组织员工学习培训,负责员工奖惩相关事务,组织员工德能勤绩考核,协助组织劳动竞赛,负责档案管理。
(3)生产技术科:按订单组织电缆生产;切实抓好生产各环节的产品质量;负责生产技术工艺的制订和实施,搞好设备管理和维修;抓好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做好标准、计量工作;组织专利发明和申报;负责知识产权管理;会同质管科处理有关质量事故和质量问题;组织和督查车间生产管理现场和严格执行厂规厂纪;深入细致做好一线工人的思想政治工作。
(4)质量管理科:负责对原辅材料和成品、半成品质量的控制、检测、监督和管理,包括:按相关规范要求,负责检测原辅材料和半成品、成品的质量;负责对生产全过程的全面质量管理;负责组织和督查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规范运行;负责调查处理各种质量事故和质量问题;负责各类电缆的售后服务和处理用户意见;负责创牌升级。
(5)新品研发科:组织申报和实施科技项目和研发高新产品;组织石化静电研究所的研发、销售和内部管理;组织管理和考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研发工作。
(6)计划财务科:负责筹集和营运资金;负责定额管理和成本核算;组织原辅材料采购和管理;负责财务、会计、统计业务;按规定编报财会报表、编写财务分析材料;负责员工工资结算和发放;负责废品招标出售;负责办理出口业务;组织节本增效工作;做好福利厂残疾员工管理工作;负责申报享受财税优惠政策的项目;组织实施公司基建项目;负责集体资财管理;组织财会人员(包括车间核算员、半成品和原材料保管员)业务培训;指导和督查人才公寓财会工作。
(7)外经科:负责与国外合作方联系、沟通,及时向公司领导反馈有关信息;办理引进外资、外贸出口有关业务;参与合资合作洽谈;负责对外合作相关文件资料的翻译(口译和笔译);建立和完善公司外资外贸外经工作文书档案。
(8)营销总公司:负责公司各类电缆营销和经营,包括:组织电缆销售,组织投标;组织货款回笼,狠抓清收陈欠货款;按中标通知书和用户订单编制生产计划;负责成品电缆管理、发货和运送;负责销售合同审查和管理;负责市场管理和销售人员管理,切实提高销售人员综合素质;负责对销售人员德能勤绩的考核和薪酬费用结算;负责做好公关工作,不断发展人脉关系;负责接待重要客户;按规定编报产品销售、库存和货款回笼进度,为公司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第三章 各项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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